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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市物管发展面临四大瓶颈 |
| 发布者:admin 来源:网络 发布时间:2009-12-9 11:30:24 阅读:450次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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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管理作为朝阳产业,在我市已有十余年的历史。近年来,我市物业管理总体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,物业管理从一个新生事物发展成了贴近千家万户的行业。但是其发展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,在行业的整体发展上,目前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阻碍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: 物业服务企业认为,收费标准过低是制约其发展的最大壁垒 为全面了解我市物管行业,日前,市物业管理协会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查,在调查的68个住宅小区中,物业服务收费最低的为零,最高的为每月每平方米1.3元。0.21-0.50元/平方米·月的小区最多,占61.76%。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普遍认为,物业服务收费低,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提供高水平的服务,业主不满意,欠费也相应增多。从企业追求利润的经济本性来说,当收入小于成本或者利润减少时,必然会降低成本,而降低成本的直接后果就是服务质量下降,于是更多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不满意,不交物业费,从而导致一个恶性循环。 由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偏低,在此次走访的68个小区中,物业服务企业财务经营状况普遍不佳,亏损企业占71%。 益阳上半年因物业服务收费过低而导致物业退出的小区有4个,物业收费标准的调整已经成为当务之急。
代收水电费给物业服务企业背上沉重包袱 尽管《物业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水、电供应企业应当抄表到户,并向终端用户直接收费。但由于现行水电供应体制及相应法规不健全,在我们走访的小区中,90%以上的小区需要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水电费。 在代收水电费的小区中,有的物业服务企业除无偿代收水电费之外,还必须承担所有的变压器、线路、管网损耗,必须承担从总表至终端的线路、管网及供电供水设备的维护、保养和维修责任。对本来就是微利的物业服务企业来说,这无疑是一道枷锁。 开发商遗留问题严重影响物业服务企业正常经营 开发商遗留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:一是房屋质量存在问题;二是承诺未兑现,业主未得到承诺利益,小区内配套设施未健全。调查中,有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反映他们小区内没交物业费的业主有90%是因为房屋质量有问题,还有的是因为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没有建,业主又找不到开发商,于是物业服务企业便无奈地成了替罪羊。此外,有些物业服务企业为了扩大业务量,对开发商妥协,降低承接标准接管物业,也为日后的管理工作埋下隐患。 地方性法规建设滞后,影响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化 国家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已颁布实施六年多,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起到了积极的规范作用,但由于其全国性和指导性的特点,在解决物业管理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时可操作性不强,这就要求能尽快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规、规章,如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,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的确定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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